最高检、证监会联合发声 全链条打击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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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5-02-24 03:53

  OPE电子竞技违法犯罪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公布了最高检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通报近年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证券犯罪366件1011人,起诉案件数、人数年均增长30.5%、16%。检察机关依法从严追捕追诉证券犯罪,为资本市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全链条从严追诉财务造假犯罪,夯实资本市场诚信基石。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财务造假犯罪案件69件185人,最高检挂牌督办31件重大案件,已有27件提起公诉。对组织、指挥造假的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积极参与造假的公司企业人员以及配合的中介组织人员、第三方人员依法进行全链条追责。

  二是依法从严惩治交易类证券犯罪,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交易类案件284件790人,持续加大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及职业操纵团伙等黑灰产业链的追责力度,办理了一批有重大市场影响的案件,着力追缴违法所得、铲除再犯经济基础、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三是依法惩治涉私募基金犯罪,保障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私募基金犯罪598件2805人,最高检挂牌督办三批24件重大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已有16件提起公诉。对以私募之名非法集资,挪用、侵占私募基金财产,利用私募基金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助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私募基金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提供法治保障。

  证监会党委委员、李明表示,证监会聚焦执法重点,不断强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操纵市场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2024年查处包括财务造假在内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居各类案件数量之首;处罚操纵市场案42件,案均罚没款约1.2亿元,居各类案件罚没金额之首。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财务造假案例占比一半,操纵市场占比1/4。今后,对这两类违法的打击力度还将持续加强。

  李明表示,我国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达96%,风险承受能力薄弱,自力救济能力相对不足,是案件中“看不见的当事人”。对于执法个案中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益平衡等具体问题,证监会在依法行政前提下,更多站在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既做好“技术判断”,更做好“价值判断”。

  李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文件落地,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强化监管执法担当,不断提升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压降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恶性违法重拳出击,从严惩处,持续巩固并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继续发挥好与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各方的治理合力,共同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表示,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看,证券犯罪具有“两多一复杂”的特点:一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交易类犯罪仍然多发,部分行为人利用信托计划、场外期权等金融工具实施犯罪,场外配资、专业操盘、荐股“黑嘴”、分仓软件开发等黑灰产业链参与违法交易。二是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信息等涉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数量增长,造假模式复杂、参与人员众多,涉案数额巨大,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私募基金犯罪情况复杂。既有资金募集端的非法集资犯罪,又有资金使用端的挪用侵占犯罪,且与证券犯罪相互交织。

  杜学毅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立足检察职责,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证券犯罪惩治力度。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重点领域犯罪惩治力度,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犯罪保持高压惩治态势。加强对证券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准确认定利用金融衍生品操纵市场,利用私募、信托产品实施场外配资等证券犯罪新手段,及时揭露和打击新型金融违法犯罪。

  二是进一步完善证券检察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总对总”移送机制下证券犯罪案件交办制度,规范交办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加大督办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交办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积极探索支持、配合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机制,统一损失认定标准,刑民配合高效处置涉案财产,多途径保护投资者权益。着力推进不起诉案件移送证监部门行政处罚衔接机制,实现违法犯罪必有罚,助推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深化检察机关证券犯罪办案基地建设,发挥基地在案件办理、理论研究、工作创新等方面的牵引作用,带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证券期货办案质效整体提升。

  三是加强检察履职与行政监管协同,积极促进行业治理。更好发挥派驻制度优势,深化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讨、专业支持等多个方面开展的常态化协作。紧密结合监督办案,与证券监管机构一道,深入研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特点和形势,分析公司治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检察意见,助推依法完善监管。继续发挥案例的示范指导和警示教育作用,通过编发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以及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和职业道德,引导诚信经营、合法交易、依法履责,促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表示,从近年行政处罚案例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越发突出:一是“假账做全套”,对资产、收入、成本、利润、现金流等会计科目系统性同步造假,财务数据形成勾稽,甚至有的对生产、采购、销售、物流、库存等经营环节全链条整体掩饰,识别难度持续加大;二是利用隐秘关联方、“壳公司”、第三方构建无经济实质的交易,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隐蔽性不断增强;三是大股东、实控人“驱动型”造假频发,有近15%的财务造假同时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约束不足;四是为满足融资条件、维持上市地位或者避免大股东股权质押“爆仓”实施的财务造假有所抬头,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的风险外溢时有发生。

  何艳春表示,针对上述情况,证监会持续对财务造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一是在处罚力度方面,2024年对61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1577万元,同比增长12%;对7起案件按照法定高限处以罚款,同比增长75%;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二是在责任追究方面,有35起案件在处罚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的同时,还追究大股东、实控人等“首恶”组织指使责任,同比增长近60%;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对5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不断压实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看门人”责任。三是在监管协同方面,牵头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线索通报处理机制,将金融机构、上下游客户、第三方企业等配合造假的线索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

  何艳春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等多渠道识别造假线索,特别是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发挥内部“吹哨人”的作用,紧盯财务洗澡、业绩变脸、异常换所等可疑迹象,提升违法违规发现能力,优化调查流程,提高处罚效率,持续巩固并不断强化“严”的氛围。同时,将推动进一步加强民事赔偿和刑事打击,强化立体追责。

  在涉及操纵市场案件方面,何艳春表示,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结构不断丰富、市场深度不断拓展,操纵类案件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从利用资金优势的传统“坐庄型”操纵向基于特定时段和关键时点的短线化操纵演进;二是借助配资资金或资管产品实施“加杠杆”、游资抱团炒作的“团伙型”操纵数量增多;三是上市公司“内部人”组织参与的“伪市值管理”信息型操纵、“编题材、讲故事”的蛊惑型操纵有所增加;四是利用复杂金融产品、新型交易技术实施的操纵行为偶有发生。

  何艳春表示,2024年,证监会对42起操纵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提升能力,不断丰富线索筛查手段,强化大数据收集、智能化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加强对异常账户、交易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对操纵线索识别发现的精准度和及时性;二是集中兵力,抓好对诸如上市公司与市场机构内外勾连、推动股价暴涨暴跌、无视监管警示屡查屡犯等恶性操纵案件的打击惩治;三是发挥合力,在完善交易机制、加强交易监测监管的同时,强化协同民事、刑事立体追责,推动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优化行政刑事程序衔接机制,使违法犯罪分子不敢犯、不能犯。(吴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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