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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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6-14 17:43

  OPE电子竞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二级子公司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导航院”)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1年,年利率6%,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特别风险提示:财务资助到期后,可能出现武汉导航院不能及时归还本金及利息的风险。为防控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武汉导航院以持有的土地及房产为本次财务资助担保。

  1、为统筹使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障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二级子公司武汉导航院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财务资助相关的协议文件,授权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审议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的研究;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软、硬件及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位置信息集成服务;计算机、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产品的研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安装、维修及批发兼零售;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及配套设备、无人机(不含民用航空器)、电源产品、电器设备的研发、生产、运营、批发兼零售及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车载配套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及批发兼零售;工程测量及房产测绘、航空摄影测量及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研发、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武汉导航院股东情况: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3.6576%,武汉经纬导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5712%,武汉经卫北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7712%,海南泽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武汉导航院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导航院经审计资产总额31,630万元,负债总额3,807万元,归母净资产27,53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3万元,归母净利润-3,807万元。。

  上一会计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情况:公司于2022年2月向武汉导航院提供财务资助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鉴于被资助对象的持股比例较为分散,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为防控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武汉导航院以持有的土地及房产为本次财务资助担保。武汉导航院是公司二级子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2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

  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企业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下属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其他股东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被资助对象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鉴于被资助对象的持股比例较为分散,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为防控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武汉导航院以持有的土地及房产为本次财务资助担保。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公司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为二级子公司武汉导航院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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