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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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4-01 23:02

  OPE电子竞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产品开展外汇远期业务,2023年度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日峰值最高不超过5亿美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变动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值。

  1.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指公司及子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及进口付款预测,外汇锁定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收付款预测量,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或进口付款时间相匹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金额: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业务的发展情况,2023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日峰值最高不超过5亿美元(含)。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协议。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主要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根据相关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及子公司以实际业务为背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开展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锁定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能够有效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可以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1.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为防止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规模,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余额合计金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适度防范外汇风险,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通过加强相应交易的内部控制,并确保其有效执行,交易的总体风险是可控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为了支持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方—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的无息借款,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储备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十二个月。

  2.宗申产业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控制,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其中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7%,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借壳,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主营业务:制造:摩托车和发动机(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设计、开发、制造、批发兼零售摩托车零配件、汽车零部件、农耕机械、机械模具、电瓶。摩托车修理。批发兼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摩托车润滑剂。本企业生产的机电产品的出口。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润滑油调配、分装(不含危禁品)。

  9.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先生。左宗申先生持有90%股权、袁德秀女士持有10%股权。

  10.历史沿革:宗申产业集团始建于1982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研制、开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民营科工贸(高科技)集团。业务主要涵盖产、融、网三大领域:以动力、机车、大型农机、通用航空、无人机、新能源、智能装备为主的实体产业群;以小贷、保理、融资租赁、银行、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基金为主的金融服务链;以汽摩交易所、汽车后市场O2O、电子商务为主的互联网服务平台。

  11.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6,192万元,净利润-10,471万元,资产总额676,188万元,净资产126,103万元。

  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的无息借款,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宗申产业集团资金储备情况另行协商确定,有效期十二个月。

  本次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本次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也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但由于具体借款金额和期限需另行协商确定,公司暂无法预计本次关联交易对2023年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宗申产业集团(母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81.15万元:其中提供劳务或商品的金额0.15万元,接受劳务或商品金额41.95万元,支付租赁费用金额232.71万元,代收代付水电气金额6.34万元。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8,512.14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9%,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311.63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200.51万元(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具体补助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收到补助8,512.14万元,其中直接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4,480.63万元(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直接计入财务费用金额为831.00万元,直接计入递延收益3,200.51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批准使用投资理财金额日峰值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的自有闲置资金及信贷融资资金开展理财业务,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和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上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见附件《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鉴于经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短期理财业务授权已到期,根据当前金融市场状况以及公司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收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继续开展理财业务,在实施有效期内投资理财金额日峰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2.本次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但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4.投资范围: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可控的理财业务,包括银行理财、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实施。

  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选择流动性较强的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范围主要是市场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不投资于二级市场,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4)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等规定,加强在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的监督,以防范投资风险。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额度预计为44.30亿元,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信用担保的额度预计为2亿元,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和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2022年10月30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发动机公司”)、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大江动力”)、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宗申通机公司”)实际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135,800万元。具体如下: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摩托车发动机、电动机及零配件、变速箱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润滑油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生产、销售:通用汽油机(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生产、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健身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新能源蓄能电源、电动工具;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发电机及其动力机械产品、通用汽油机及零部件、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林业机具、普通机械、叉车、卡丁车、电器产品及零部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船用发动机、应用产品及零部件、相关配件,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宗申发动机公司、大江动力、宗申通机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是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宗申发动机公司、大江动力、宗申通机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总体风险可控。

  2.上述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额度合计为44.30亿元,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信用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分别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34%和4.2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12.62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59%。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第三方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鉴于公司以前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授权即将到期,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继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16亿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向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9亿元;

  (2)向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

  (3)向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4亿元;

  (4)向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

  以上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为确保上市公司的整体权益,公司一直以来均按照“孰高”原则执行财务资助标准:即当“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和“公司实际融资利率”出现差异时,则选取“两者中较高的利率”上浮30%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上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且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以上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71%,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1.9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等12家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28.04%股权。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2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十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9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

  产权及控制关系:为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有限责任公司71.9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等12家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有限责任公司28.04%股权。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2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十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85.16%股权,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14.84%股权。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2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十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保理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4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0%股权,环球石油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银丰金融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2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十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及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9亿元、1亿元、4亿元和2亿元的财务资助,且单笔周期不高于12个月。

  2.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资金额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

  3.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将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收取费用。

  1.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

  2.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后,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至少每个月将对应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资金,按年化资金利率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收取资金使用费;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每个月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资金额及应收费用,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使用费;

  5.若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到期未归还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信贷业务需求。公司将参照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和上述控股子公司的金融业务需求,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遵守的条件、审核流程及违约责任,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

  1.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3.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因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其他股东均为非关联股东,且持股比例较低,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绝大部分股东的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所以,其他股东并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资金安全可控。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1亿元、4亿元和2亿元的财务资助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16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71%,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外部第三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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