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免公司借款利息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OPE电
  • 作者:小编
  • 发表时间:2024-12-12 09:03

  OPE电子竞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OPE电子竞技、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同意向公司提供7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包含未结款项金额),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利率)单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舜元企管出具的《豁免函》,为确保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舜元企管同意就其与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签订《借款协议》的基础上免除公司前期多笔借款自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借款利息,本次豁免为舜元企管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自本函签署后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豁免生效后,公司无需再就上述已豁免的利息履行支付义务,舜元企管确认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公司承担或对公司就上述利息进行追索。具体情况详见“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同时,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在舜元企管担任执行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接受舜元企管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浩樑先生、顾昕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在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5.58万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除外),主要为会议室租赁、车位租赁及设计费,以上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舜元企管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同时,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在舜元企管担任执行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

  舜元企管就其与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签订《借款协议》的基础上出具《豁免函》,同意免除公司前期多笔借款自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借款利息,经舜元企管及公司财务管理部测算,其本次免除公司借款利息金额区间为2,300万元-3,000万元。

  公司本次与舜元企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舜元企管减免公司前期多笔借款的利息。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

  舜元企管于近日出具《豁免函》:“本公司,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或“本公司”),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盈方微”或“上市公司”)签署了一系列借款协议,约定了舜元企管向上市公司提供多笔借款相关事宜。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前述借款协议项下尚未偿还完毕的借款本金金额为5.75亿元(以下简称“未偿还借款”)。

  为进一步增强盈方微的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同意免除上述未偿还借款自2024年1月1日至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借款利息。

  经测算,上述未偿还借款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即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最晚召开日)的借款利息金额区间为2,300万元至3,000万元。

  本次豁免为本公司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自本函签署后且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豁免生效后,上市公司无需再就上述已豁免的利息履行支付义务,本公司确认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上市公司承担或对上市公司就上述利息进行追索。”

  舜元企管本次减免公司借款利息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豁免前后公司受到的实际影响,本次舜元企管对公司豁免的债务利息金额将计入资本公积,增加的资本公积将有利于增厚公司的净资产水平。其中,对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影响约为1,600万元-1,850万元,对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影响约为700万元-1,150万元,最终影响金额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LPR利率变化而定,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第一大股东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所涉关联交易及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舜元企管(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58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经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本次减免公司借款利息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减免借款利息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OPE电子竞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备案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年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公司向天健事务所支付的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260万元。本次聘任天健事务所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上述议案1、3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所涉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箱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线—12∶0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5楼03/05单元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均亲自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就其与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签订《借款协议》的基础上免除公司前期多笔借款自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借款利息,本次豁免为舜元企管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自本函签署后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豁免生效后,公司无需再就上述已豁免的利息履行支付义务,舜元企管确认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公司承担或对公司就上述利息进行追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上海市长宁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OPE电子竞技。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相关文章:
  • 平安银行成功举办助力央企和战略客户财务公司高质量发展主题研OPE电子竞技讨会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免公司借款利息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OPE电
  • 全球财经连线丨专访IASB理事 Nick Anderson:IFRS 18旨在提
  • 中兴通讯携手中兴新云 共筑数智财务新篇章
  • 下好投资“先手棋” 多地积极谋划储备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