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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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4-08-30 22:55

  OPE电子竞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云南铜业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87,751,582.1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60,572,620.70元。

  以2024年6月末总股本2,003,628,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108,849.3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中期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1、在2024年9月1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票数),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线、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面临的风险与困难等相关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三)出席人员:董事长孔德颂先生、总经理孙成余先生、董事会秘书韩锦根先生、财务总监高洪波先生,独立董事杨勇先生、纳鹏杰先生、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公司财务资产部、营销结算部、发展建设部、证券部相关人员。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4日12:00时前,通过“约调研”小程序,以提问的形式将关注的问题进行提交。公司将对征集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3,628,31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2024年8月5日,中铝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39,736,165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8%。

  截止2024年8月5日,中铝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39,736,165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8%。

  2023年3月,公司启动下属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在安宁市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以更好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打造“清洁、节能、高效”的铜冶炼企业,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于实现公司铜冶炼产业千亿战略目标、绿色低碳转型、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综合竞争力提升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公司建设西南、东南、北方三大铜冶炼基地奠定坚实基础。截至2024年6月,西南铜业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电解生产系统已全部成功送电,进入带负荷试车阶段,西南铜业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整体工程进度完成约84%,项目建设工作正常推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4日、2023年3月23日、2023年12月30日和2024年7月2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南铜业政策性搬迁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南铜业搬迁项目电解生产系统带负荷试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4年2月5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铝集团《关于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中铝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中铝集团计划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20,036,283股,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40,072,566股,增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中铝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2024年8月5日,中铝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39,736,165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8%。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中铝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加密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孔德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到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铝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存放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金融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中铝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存在违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可控、资金安全。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6月末总股本2,003,628,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108,849.3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分红是公司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获得感、提振市场信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组成如下:由5名董事组成,成员为孔德颂、孙成余、姜敢闯、王勇、杨勇,主任由董事长孔德颂先生担任,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加密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捍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到会监事经过充分讨论,经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铝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存放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金融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中铝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存在违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可控、资金安全。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四、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6月末总股本2,003,628,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108,849.3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分红是公司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获得感、提振市场信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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