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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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4-05-10 18:15

  OPE电子竞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16:00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马新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选举马新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如下:

  同意选举熊新华先生、马新强先生、杜国良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熊新华先生任召集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新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含树先生、熊文先生、张勤女士、王霞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含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霞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永川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马新强,男,1965年5月出生,中员,研究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代表,武汉市第十四届代表。曾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本公司总经理。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北省制造业工程师协会会长,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

  马新强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恒基金”)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30万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艾娇,女,1977年8月出生,中员,经济学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历。历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武汉华汉地产集团副总经理,担任武汉中商、中百集团、天风证券等上市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党支部,武汉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艾娇女士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在国恒基金管理人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党支部,在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单位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在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涛,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员,硕士研究生,教育四级职员。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党总支,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管理处处长,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现任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吴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含树,男,1967年7月出生,中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2014年4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市华工赛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武汉化诚资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兼纪检委员,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含树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5.01万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熊文,男,1968年2月出生,中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海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熊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3.33万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新华,女,1987年9月出生,中员,管理学硕士。历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高级主管,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现任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国创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武汉诚通物流有限公司、湖北瑞创信达光电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黄新华女士在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单位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国良,男,1965年6月出生,中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曾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工科高校会计分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教育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专家,湖北省会计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高端会计人才评审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杜国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熊新华,男,1954年3月出生,中员,硕士。1978年至1982年在华中工学院船舶系任教。1983年至2007年历任华中理工大学教师办秘书、师资科科长、人事处副处长,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2007年至2014年从事产业工作,历任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董事长),产业集团(董事),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现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熊新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占小平,男,1974年5月出生,中员,法学硕士研究生,具备律师资格。1996年7月至2000年9月任北京市第171中学教师;2003年7月至2019年10月担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董事总经理等。现任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占小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勤,女,1976年6月出生,中员,管理学硕士,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公司副总经理。

  张勤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9.6万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霞,女,1974年12月出生,中员,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副经理,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王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万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永川,男,1988年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2015年10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工艺工程师,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姚永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17:00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张继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选举张继广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张继广,男,1967年1月出生,中员,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组成员。历任兵器部大型国有企业525厂财务处副处长,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超越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现任武汉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党支部委员,武汉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

  张继广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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