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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06-28 19:49
OPE电子竞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润”)、重庆铭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勤”)、 重庆铭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秉”)、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帆”)、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交”)、 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香颂”)、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幸福汇”)、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嘉秀”)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89,928.07548万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我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我司的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重庆嘉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4,438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年利率不超过4.5%。
2、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重庆铭勤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9,195.6117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半年,年利率不超过9%。
3、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重庆铭秉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12,728.72568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半年,年利率不超过9%。
4、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台州滨帆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8,707.5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8%。
5、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佛山中交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421.1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半年,不计息。
6、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8,052.90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半年,不计息。
7、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成都幸福汇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9,904.2372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半年,年利率不超过8%。
8、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武汉嘉秀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25,480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半年,年利率不超过8%。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我司曾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2月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助额度的议案》,同意我司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32,000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我司已使用财务资助额度 64,102.7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我司已使用财务资助额度154,030.77万元。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前述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条件,未超过财务资助总额度及单个被资助对象资助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经营情况:重庆嘉润正在对重庆中交漫山项目进行开发,项目占地面积371,8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8,888平方米,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预计总投资63.8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末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50.77亿元,项目开发情况正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西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33%权益比例,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33%权益比例,海南葆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2%权益比例,重庆融品汇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1%股益比例,重庆得胜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权益比例。
经营情况:重庆铭勤正在对壁山区 BS20-1J-376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4,8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8,276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预计总投资金额11.93亿元,截至2022年12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3.77亿元,项目开发情况正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33%权益比例,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33%权益比例,海南葆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2%权益比例,重庆融品汇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股益比例,重庆得胜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权益比例。
经营情况:重庆铭秉正在对重庆市壁山区 BS20-1J-375号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60,2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6,293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项目预计总投资22.62亿元,截至2022年12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3.87亿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35%,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35%,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30%。
经营情况:台州滨帆正在对台州39号地块进行开发,项目占地面积49,5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461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8.12亿元,截至2022年12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12.46亿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及别墅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股权比例47.36842%,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权比例2.63158%,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9.91%,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4%,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5%。
经营情况:佛山中交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375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截至2022年12月末,项目已全部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23.35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及别墅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股权比例47.36842%,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权比例2.63158%,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9.91%,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4%,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5%。
经营情况:佛山香颂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0,6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9,714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预计总投资23.61亿元,截至2022年12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22.87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23.0868%,成都招商北湖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42.90%,成都众禾工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权益比例0.0132%股权,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34%股权。
经营情况:成都幸福汇正在对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JN15(251/21):2020-060地块进行开发,项目占地面积191,6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053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预计总投资82.92亿元,截至2022年12月末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41.81亿元,项目开发情况正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税务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及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金属门窗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武汉市东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51%,我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49%。
经营情况:武汉嘉秀正在对武汉市江岸区 P(2021)005号地块进行 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6,232.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914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截至2022年12月末,项目尚未竣工,项目预计总投资22.46亿元,累计已投资金额16.38亿元,经营情况正常。
经营范围:国内外房地产综合开发(含土地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用与工业建筑(含高层建筑)总承包,建筑装修;进出口业务;黑色金属(含钢材)、非金属矿产品、木材、水泥、建筑材料、橡胶、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纸张、轻工产品、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家具、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仓储;汽车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应用、推广;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各类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材(除木材)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重庆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85%股权,云南融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5%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行政许可执业);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 B 座(2#)楼21楼2112室
股东构成:佛山葆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99.9%股权,寰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0.1%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设项目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杭州滨江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45.41%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
股东构成:曲水广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9.9%股权,广州广骏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1%股权。
股东:萍乡祥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9.99%股权,广州恒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0.01%股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项目公司均为我司参股或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我司派驻管理人员参与上述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持续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我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958,354.61万元,占我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291 %;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546,191.95万元,占我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66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412,162.66万元,占我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25%。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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