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OPE电子竞技22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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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4-15 11:17

  OPE电子竞技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3,624,615.60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中国染料产量已占据全球总产量的70%以上,中国不仅是最大的染料产出国,也是最大的染料需求国和出口国。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20年-2022年国内染料总产量分别为76.9万吨、83.5万吨、81.2万吨。从染料的下游市场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556.22亿米,同比下降7.52%。需求不足是当前染料行业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近两年国内染料市场供应增加导致竞争加剧,OPE电子竞技盈利水平处于近几年的相对低位。

  公司中间体产品所处的行业相对稳定,近年来行业中虽有少量新增产能,但市场竞争格局尚未有明显变化,公司中间体产品产销量较上年仍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全球市场,公司依然稳居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目前主营以染料、助剂为主的纺织用化学品业务和以间苯二胺、间苯二酚为主的中间体业务,在全球市场中处于龙头地位,上述业务系公司核心业务,是公司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其中:染料和助剂主要用于纺织物的印染;间苯二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主要用于染料、芳纶、间苯二酚、间氨基苯酚等;间苯二酚主要用于橡胶粘合剂、合成树脂等。

  公司主营的染料、助剂业务,采购模式为由所属事业部根据生产情况采购。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由销售部门结合市场销售形势及客户订单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合理、有序生产。销售模式分国内和国外两市场,在国内主要沿用经销商运营和直接销售相结合模式,国外销售模式以终端客户直接销售为主。公司主营的中间体业务部分原材料由其自身根据生产情况采购,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

  报告期内,受欧美通货膨胀以及地缘局势动荡不安、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国内经济受经济周期影响、能源价格上涨等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反复冲击,需求收缩、供给增加、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持续影响,使得公司染料行业下游终端需求减少,染料行业利润率下降。公司主营中间体行业目前虽有少量外部新增产能,但市场竞争格局尚未有明显变化,无论在国内还是全球市场,公司依然稳居行业龙头。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26亿元,同比增27.41%,利润总额39.98亿元,同比下降7.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3亿元,同比下降1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7.59亿元,同比增长16.5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实际派发现金分红的数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3,624,615.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实际派发现金分红的数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OPE电子竞技具体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3,253,331,860股,其中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97,600,009股,该股份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8,932,962.7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的数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985,962,128.43元,加上该金额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774,895,091.18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10%。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该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也可在公司“互动平台”上先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阮伟祥、董事兼财务总监卢邦义、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独立董事陈显明。

  1、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21日15:00前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也可在公司“互动平台”上先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4月21日下午15:00—17:00登录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投资交流”—“互动平台”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21日下午15:00时起登陆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投资交流”—“互动平台”浏览业绩说明会的相关记录。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通知定于2023年4月13日在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勇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合理,内容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在制订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OPE电子竞技弃权0票。《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经营者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产生不利影响,对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7第(三)项的规定,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三名关联董事阮伟祥、卢邦义、贡晗回避表决,由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是根据“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价格的,根据该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原则下进行,因此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时,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因此其交易行为是合理的。最后,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因此,同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3栋1单元6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仁成,注册资本:97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煤炭、塑料橡胶制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不含油漆)、五金交电、涂料、天然橡胶、天然乳胶、纺织原料及产品、水产品、保健品、煤制品、安防器材、沥青、蓖麻油、民用品销售;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品种详见许可证,不带储存经营,仅限票据交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阮金木,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填埋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填埋处置(凭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货运: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凭有效《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经营)、蒸汽供应;动物无害化处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

  因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而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且公司董事卢邦义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闯,注册资本:2,900万美元。经营范围:冷轧产品、特钢产品、冷硬产品,热镀锌产品,彩涂产品及氯化亚铁铝的生产和销售;回收鲁兹纳工艺产生的氧化铁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而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同时阮伟祥任该公司董事长而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688号1号楼5单元253室H座,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宝军,注册资本:1,25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水兵,注册资本:3,874.7609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磺化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路55号,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陆斌,注册资本:102,094.5115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总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监委批准的其他业务(详见金融许可证)。

  1、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利用其采购优势,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向其采购活性炭、烟煤以及其他化工中间体等。

  2、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作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填埋处置的一家公司,公司通过其进行合法的固废处理。

  4、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新材料公司,有其一定的市场渠道,公司销售树酯产品给该公司以拓展市场。

  6、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商业银行,公司部分子公司通过该银行发放工资结算,以及部分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双方协议定价,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在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利率。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有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对24家控股子公司核定的担保额度为200.66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对24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7.28亿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1、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胡顺勇,经营范围染料制造和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注册资本354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35,785.28万元,净资产280,108.6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33,742.10万元,净利润-15,972.99万元。

  2、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法定代表人刘玉枫,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注册资本8,42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698,745.85万元,净资产952,313.3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72,137.78万元,净利润119,627.89万元。

  3、桦盛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创业街9号25楼03室,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900,573.66万元,净资产1,030,800.8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74,014.65万元,净利润54,154.85万元。

  4、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红十五路9899号,法定代表人单月惠,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专用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等,注册资本148,476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45,098.36万元,净资产285,381.4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02,359.04万元,净利润16,263.78万元。

  5、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何苏娥,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和销售等,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79,458.62万元,净资产65,584.2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39,870.44万元,净利润-1,019.49万元。

  6、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15号,法定代表人刘玉枫,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注册资本339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23,931.74万元,净资产175,993.5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02,440.35万元,净利润19,903.48万元。

  7、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15号,法定代表人何豪华,经营范围硫酸、发烟硫酸、液体二氧化硫、液体三氧化硫、亚硝酰硫酸、硫磺、亚硫酸钠、水蒸汽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2,611.25万元,净资产56,634.1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4,284.86万元,净利润5,786.86万元。

  9、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何豪华,经营范围活性染料、酸性染料、靛蓝染料和蓝色谱活性染料制造;销售自产产品,注册资本1,51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7,999.00万元,净资产40,141.3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3,877.61万元,净利润3,805.97万元。

  10、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加坡鲁宾逊路80号,经营范围InvestmentActivities,注册资本6,982.87万新币,公司持有该公司62.43%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90,068.06万元,净资产717,709.2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04,841.16万元,净利润78,999.26万元。

  11、德司达染料分销有限公司:(英文:DystarColoursDistributionGmbH):注册地址AmPrimeParc10-12,65479Raunheim,经营范围丹宁生产和欧洲地区染料销售,注册资本25,000欧元,该公司系徳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2.43%的股份。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4,228.25万元,净资产70,086.6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7,985.38万元,净利润7,481.03万元。

  12、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章伟明,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减水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注册资本2,937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60,323.65万元,净资产126,374.7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2,110.78万元,净利润4,078.41万元。

  13、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朱路18号,法定代表人周波,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模具、检具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汽车悬架系统技术、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钢材销售等,注册资本3,5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52.5%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4,384.99万元,净资产-13,161.9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9,729.84万元,净利润-3,173.48万元。

  14、浙江德司达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杜浦村,法定代表人陈永尧,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减水剂、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外),注册资本66,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02,561.38万元,净资产70,994.9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0,485.39万元,净利润4,005.70万元。

  16、上海鸿源鑫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777弄1号601-2室,法定代表人卢邦义,经营范围环保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化学原料的批发、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34,036.54万元,净资产327,930.3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3,270.54万元,净利润22,395.49万元。

  17、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8号31F01-02室,法定代表人彭文博,经营范围染料及染料助剂、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等,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5,823.15万元,净资产6,915.1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3,425.31万元,净利润2,003.88万元。

  18、德司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澳路239号1幢2层206室,法定代表人徐亚林,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专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国际贸易等,注册资本390万美元,该公司系徳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2.43%的股份。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5,080.24万元,净资产33,630.1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2,389.59万元,净利润1,003.58万元。

  19、绍兴市上虞安联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何豪华,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等,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9,994.60万元,净资产14,820.1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3,907.66万元,净利润67.59万元。

  20、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高怀庆,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分散染料,染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批发业务,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4,044.57万元,净资产4,076.0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8,955.87万元,净利润-2,357.28万元。

  21、绍兴上虞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陈伟章,经营范围技术服务和开发、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注册资本14,5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4,498.15万元,净资产15,247.5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0,982.21万元,净利润685.85万元。

  22、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大叶公路8188号8幢,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钢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汽车钢板专业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投资咨询、第三方物流服务(除运输),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6,335.82万元,净资产18,602.9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0,454.29万元,净利润-2,316.62万元。

  上述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公司对上述24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7.2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4.0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项目、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截至2022年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338.21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3.17亿元,未使用额度为人民币195.04亿元。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工会联合委员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工会联合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并通过了《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1、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同意公司制定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经营者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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